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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是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对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的工作体制,既履行党内纪律检查的工作职能,又履行行政监察的职能,工作职能与工作范围互有交叉。

一、纪委办的主要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具体实施上级和学校党委、纪委关于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检查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在学校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对全校党员、党的机关和行政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和从政从教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检查校内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情况,就加强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协助党委搞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在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选派出国等工作中就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

5、协助学校党委、纪委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对党员的处分。协助校外纪检、司法机关开展相关案件调查工作。

6、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对上级转来的举报信件,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处理建议。对重要的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

7、根据纪委会的决定和领导的要求,结合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掌握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汇总后向党委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8、做好“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

9、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党员干部、师生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教育和法制教育。协调指导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纪检工作。

10、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理论学习和纪检理论研究,提高其政策理论及工作水平。协调配合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11、负责安排纪委、监察处召集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活动的准备工作。

12、负责纪委、监察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报、纪要)、信函、通知等材料的起草、打印和校对。

13、负责纪委、监察处各类文件、简报、通报、通知等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14、负责纪委印章、介绍信的使用和保管。

15、负责纪检工作统计报表的填报,向有关部门提供纪检工作信息。

16、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依据监察工作的规定,对我校监察对象(学校行政机关部门及其行政干部和学校任命的其他行政人员)进行行政监察,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2、督促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支持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3、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促进监察对象廉洁从政。

4、 监督学校和各行政部门依法执政、照章办事的情况,检查和纠正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勤政建设。

5、协助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教育,对廉洁奉公的优秀干部进行宣传和表彰,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6、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控告和检举。受理教职工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7、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惩处腐败行为。

8、加强专项监察工作,重点对招生录取、职称评审、人事聘任、干部调整、资产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的招投标等群众关心的重要工作进行监察,参与学校资产、财经、税收、教育收费等检查工作。

9、协助和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0、参加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11、办理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

12、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分析

(一)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

1、协助学校分管领导开展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2、主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全面工作,组织完成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和审核。

3、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检查考核工作。

4、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与研究,确保决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决策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开展党风党纪状况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纪委组织实施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心组廉政主题理论学习、业余党校党纪教育等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对干部、人事、财务、资产、基建、采购、招生、校办企业、科研经费等学校重要工作的检查监督。

7、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统筹排查,组织实施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提出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

8、接待处理信访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批转,同时按校领导批示办理并进行督办检查。

9、协助组织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

10、负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处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11、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纪检员/监察员

纪检监察员在纪委办主任和监察处长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1、主办校内纪检监察信访件的调查、核实。

2、参与校内案件的检查、审理。

3、参与校内纪检专项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4、经办党纪党风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主页制作、更新等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宣教材料、音像制品等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存档等。

7、协助纪委办主任和监察处长保管和使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的印章和介绍信,做好纪检监察有关文件的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收发、登记、传阅、借阅、自办、催办、传递和有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有关会议会务的安排、通知、记录、报道和对外接待工作。

9、负责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并负责各类文书档案管理。

10、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1、参与校内专项监察工作,参与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2、参与学校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

13、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及内部具体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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