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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数字研习空间使用管理办法

2024-05-20 

第一条为规范图书馆数字研习空间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订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数字研习空间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图书馆数字研习空间是学校进行教学研讨、课业研讨、学术研讨的场所,对全校师生开放。

开放时间:学期期间,每周一至周日8:40-23:00;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期按图书馆通知开放。


第三条本空间设有研习室11间、影音空间1间和个人学习卡座62个。研习室分为1人间、2人间、3人间和教师研习室,配有阅览桌椅、台灯等;影音空间配有电脑、沙发、投影、音响等设备。


第四条申请及使用规则

1.申请条件

研习室1-9:供本校在职教师及在校学生申请。

教师研习室1-2:供本校在职教师申请。

影音空间:仅供本校在职教师上课或教学研讨,使用者达10人及以上方可申请。

个人学习卡座:供本校在职教师及在校学生申请。

2.申请办法

(1)移动端

方式一:通过微信关注“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输入账号与密码(或“通过微信登录”),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方式二:学校企业微信号

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号,下载安装企业微信APP→首次登录请选择“手机号登录”按提示录入短信验证码后选择工作身份“广州美术学院”组织登录(企业微信的手机号是从智慧门户的个人信息中采集,如果信息有误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美术学院信息服务”-“网络服务”-“网络保修”进行线上反馈,或者拨打电话39362074(大学城)、84017861(昌岗)进行反馈)→下方“工作台”→“A.智慧门户” →“应用中心”→“综合服务”→“图书馆预约”,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2)PC端

打开图书馆网站(http://lib.gzarts.edu.cn/)→读者服务→图书馆空间与座位预约(http://yyxt.gzarts.edu.cn),输入账号与密码,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建议空间申请优先使用)

(3)现场预约

在大学城校区图书馆二楼北厅触摸屏选座终端进行现场刷卡选座(选座成功后,自动签到,无需再次签到)。

3.使用规则

(1)预约之后,最多允许迟到15分钟签到,如超过预约签到时间,将自动释放预约,同时记违规1次。

(2)预约不来违约:预约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入馆签到(签到时间最多允许迟到15分钟);则记录违约1次,扣除积分100分。

(3)预约签到人数不达标:研习室分为1人间、2人间和3人间,需按对应人数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否则将判定主预约人1次违约,扣除积分100分。

(4)累计扣除积分达300分,将暂停7天预约权限,7天后恢复权限。


第五条数字研习空间需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与使用,申请者不得自行使用、交换或转换。


第六条图书馆数字研习空间使用注意事项

1.如预约时间开始前有其他读者在占用座位/研习室,需前一段使用完成结束后,方能签到使用。

2.严禁以任何形式抢占、代占座位。暂时离开须按要求操作,长时间离开,应按规定退出系统;每天闭馆前应带走当天带入数字研习空间的图书资料及个人物品,闭馆后将对遗留在研习空间(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进行收集,在此期间如有财物遗失、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

3.对违反规定、引发纠纷、损害他人利益者,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所在院系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图书馆各研习空间仅供本校师生教学研讨、课业研讨、学术研讨等活动使用。

5.凡活动涉及到需按学校规定报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需提交审核通过文件给图书馆存档。

6.使用人须保持空间整洁、干净,严禁吸烟、饮食、喧哗打闹,使用完毕后,使用人负责清洁活动场所,并将现场恢复原状。如遇设施故障,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勿擅自处理。

7.不得进行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的言论及行为,图书馆有权立即终止活动,通报院系或上报相关部门。

8.爱护空间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由申请人或院系负责修复和赔偿。

9.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电脑中的个人资料如需保密,请妥善保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

10.如遇特殊情况,在通知使用人的前提下,本馆有权收回研习室使用权。

11.借用期间,如本馆人员需要进入研习室进行检查或者维护,使用人不得拒绝。

   12.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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