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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24.03.06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质量科研学术著作出版,推动高质量学术著作更好更快落地,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工作。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定期集中申报,专家统一评审。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1.申请出版基金的著作人必须是广州美术学院在职教师;合作撰写的学术著作,申请人必须是该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部著作。

2.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包括学术专著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译著。教材、画册、作品集、工具书、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均不在资助范围。

3.学术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学术著作须完成80%以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15%。理论研究类著作,字数不低于15万字;创作设计类著作,申请者原创文字部分不低于5万字,著作总字数不低于10万字,图片折算字数以出版单位协议书为准。

5.学术著作须已签订出版合同(需包含作者、署名方式、册数、出版经费、出版时间等信息)。尚未签订出版合同的,本次不予申请。

6.著作人因学术著作无出版经费或出版经费不足,方可申请出版基金资助;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予资助。

7.如获资助,必须保证著作于2025年9月前出版。

8.如以硕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撰写的学术著作,申请人须确保硕博士毕业单位未出版、发表该论文且允许本人出版、发表。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

(3)本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再版、译本等。

二、资助等级与标准:

本基金采用分级资助的原则,根据出版社级别设定相应的最高资助额度,资助标准如下:

出版社级别

著作类别


一类出版社

其他出版社

专著

九万元

六万元

编著

六万元

三万元

译著

六万元

三万元

所申请的著作出版经费低于最高资助额度的,资助经费以出版合同协定金额为准;出版经费高于最高资助额度的,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最高资助额度为准。

三、申报材料及办理期限

1.申报材料:

(1)《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著作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经所在部门填写审查和担保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2)著作打印稿一份(胶装,有基本的排版,正文字体小四号以上)。

(3)出版合同。

(4)中国知网的全文查重报告:提交打印签字后的查重报告单第1页,同时提交查重报告全文的电子版。

注意:所有材料需双面打印。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交至科研创作处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2024著作出版-院系-姓名-书名)。

2.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创作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项目负责人补充材料。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666596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管理办法》

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一类出版社名单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到科研秘书处领取。)


科研创作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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