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官网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科研创作 - 正文
 
科研创作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公告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0年和2022年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的管理,根据《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现开展2020年和2022年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现对2022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达的项目库入库项目(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打印一式三份(原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大学城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送交中期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所有中期检查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7日(周五)下午4:30前

二、结项工作

对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进行结项。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并打印一式三份(原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送交结项成果(纸质版两份),以及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安排结项答辩事宜。结项办理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周五)下午4:30前

2020年项目库入库项目(附件2)不接受延期申请。

三、项目终止申请

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影响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可提出项目终止申请。请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终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纸质材料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注:所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

(联系人:唐馥敏;电话: 669305)

 附件1:2022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2:2020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4: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2日


 

学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版权所有:广州美术学院 粤ICP备09183285号-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