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质量科研学术著作出版,推动高质量学术著作更好更快落地,现启动我校2023下半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工作。本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定期集中申报,专家统一评审。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1.申请出版基金的著作人必须是广州美术学院在职教师;合作撰写的学术著作,申请人必须是该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部著作。
2.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包括学术专著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译著。教材、画册、作品集、工具书、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均不在资助范围。
3.学术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学术著作须完成80%以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15%。理论研究类著作,字数不低于15万字;创作设计类著作,申请者原创文字部分不低于5万字,著作总字数不低于10万字,图片折算字数以出版单位协议书为准。
5.学术著作须已签订出版合同或具有出版社提供的出版计划证明材料。
6.著作人因学术著作无出版经费或出版经费不足,方可申请出版基金资助;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予资助。
7.如获资助,必须保证著作于2024年11月前出版。
8. 如以硕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撰写的学术著作,申请人须确保硕博士毕业单位未出版、发表该论文。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
二、资助等级与标准:
本基金采用分级资助的原则,根据出版社级别设定相应的最高资助额度,资助标准如下:
出版社级别 著作类别 | 一类出版社 | 其他出版社 |
专著 | 九万元 | 六万元 |
编著 | 六万元 | 三万元 |
译著 | 六万元 | 三万元 |
所申请的著作出版经费低于最高资助额度的,资助经费以出版合同协定金额为准;出版经费高于最高资助额度的,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最高资助额度为准。
三、申报材料及办理期限
1.申报材料:
(1)《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著作人填写 《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经所在部门填写审查和担保意见,并盖章签字。
(2)著作打印稿一份(胶装,有基本的排版,正文字体小四号以上)。
(3)出版合同或出版社提供的出版计划证明材料。
(4)中国知网的全文查重报告:提交打印签字后的查重报告单第1页,同时提交查重报告全文的电子版。
注意:所有材料需双面打印。
以上申报材料请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创作处办公室(大学城行政楼513),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2023著作出版-院系-姓名-书名)。
2.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创作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项目负责人补充材料。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66596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管理办法》
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一类出版社名单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到科研秘书处领取。)
科研创作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