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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捐赠

2021-06-16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文献的工作,特制定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捐赠文献管理办法,敬请知悉。

一、 接受文献捐赠的一般原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

2、符合本校教学科研需要的文献资料,具有学术参考价值。

3、内容与出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酌情接受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4、具有地域(广东省、港澳)特色的历史地理、文化艺术方面的图书资料。

5、本馆缺藏的期刊,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

6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

二、对捐赠文献的处理方法

1、 捐赠文献资源到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文献资源的所有权。根据《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赠书审查工作办法》,对捐赠图书进行审查,对不予入藏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交换、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

2对通过审查的捐赠文献,在接收捐赠登记、确定可入藏后,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明。捐赠证明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3、广州美术学院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广美文库”。

4、捐赠文献的需有合法的版本来源。图书馆不对所接受赠书负版权责任,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不宜公开流通的文献设立内部书库单独存放,供科学研究参考。

三、捐赠文献接收方式

1、直接联系图书馆采访部,到馆现场捐赠。

2本地大批量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上门提取。

3、可通过快递或物流寄送捐赠文献: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四楼采访部

联系电话:(02039362063

电子邮箱:tsg@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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